{{ $t('FEZ002') }}總務處|
親愛的家長:
本校高中部學生108學年度下學期學生學雜費繳費單,延後至2月25日開學後發放,請於收到繳費單後繳交費用。
1. 為確依「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實施要點」第6點規定:依據財政部查調補助條件之結果,於繳費單逕予減免補助金額後,通知學生繳費。
2. 惟因財政部查調結果最快於1月14日後方能提供,故高中部108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學雜費繳費單,不及作業於上學期學生結業式離校前發放 。
謝謝您的配合
{{ $t('FEZ003') }}2020-02-11
{{ $t('FEZ014') }}2020-05-06|
{{ $t('FEZ004') }}2022-01-20|
{{ $t('FEZ005') }}114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