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輔導室|
一、目的
增進公部門、學界、現場教師、學生及大學招生端各界,就學習歷程檔案議題之交流,提升理 解與對話,並有效蒐整意見,作為政策制定調整參考。
二、辦理單位
(一)主辦單位:社團法人臺灣教育協會
(二)指導單位: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
三、參加對象
(一)公部門、學者、大學及高中教師。
(二)108 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教育階段,適用學習歷程檔案,即現就讀高一至大一之學生。 有意願之學生,得自北、中、南三區擇一場次報名,每場次各計 40 人。
四、活動時間
(一)南區:112 年 7 月 15 日(星期六)
(二)北區:112 年 7 月 23 日(星期日)
(三)中區:112 年 7 月 29 日(星期六)
五、活動地點
(一)南區: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 132 號(高雄市立前鎮高級中學圖書館 3 樓)
(二)北區:臺北市中山區長安西路 5 巷 2 號(臺北市身心障礙服務中心 6 樓)
(三)中區:臺中市中區民族路 23 號 3 樓(近台中車站)
六、活動說明與內容
(一)公部門與學者分享 由國教署學習歷程檔案之相關主管人員、政策制定時諮詢之學者專家等闡述學習歷程檔案 政策之制定過程、執行歷程及回顧階段性之推動成果。
(二)教師分享 1. 由學習歷程檔案(種子)教師就教學現場之學習歷程檔案政策實踐過程經驗、影響及效 益分享。 2. 由大學校院負責個人申請第二階段審查者,就高中選擇就讀大學相關科系應具備之特 質、學習歷程檔案,對其審酌入學之影響及面對首次採用學習歷程檔案與過往,進行差 異分享。
(三)學生焦點討論 引導學生共同參與討論,就其製作及使用學習歷程檔案之經驗、疑問及想法交流討論,以 蒐整意見。
(四)綜合座談 以達到資訊交流為目的,綜合座談時間提供多元且平等之多方對話平台。
七、報名方式及須知
(一)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 112 年 6 月 9 日(星期五)。
(二)有意願報名參與之學生,請至線上表單(https://forms.gle/6VBT3TLvPQNAE4Er8)依限完 成線上報名。
(三)正備取名單將於 112 年 6 月 19 日(星期一)公告於本協會官方網站 (https://edu.org.tw) ,並且依序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正備取學生。
(四)已報名之學生倘因故無法出席,應於活動一週前通知本協會,俾利通知備取學生等作業。
(五)本活動地點選擇因以交通便利為優先考量,爰請自行規劃參加交通工具。
(六)居住於花東、離島及偏遠地區學生,須申請交通費用與住宿補助者,請於報名表單提出, 主辦單位將與您聯繫確認。
(七)有特殊需求需協助者(如需要手語、聽打或其他無障礙措施),請於報名表單提出,主辦 單位將與您聯繫確認。另因中區廁所並不符合無障礙規範,倘有需求者,建議優先選擇北 區或南區報名,因此產生的交通及住宿費用,得由主辦單位比照前款規定補助之,如造成 困擾尚請見諒。
(八)對活動報名及其他相關事項有疑問者,歡迎透過下列聯絡方式聯繫,建議優先以電子郵件 聯絡,主辦單位將盡快回覆。
(九)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,得視實際執行情形隨時修正之。
(十)本活動經費係由國教署經費補助辦理。
(十一)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簡稱個資法)第八條第一項規定,本協會(社團法人臺灣教育 協會)為辦理「學習歷程檔案面對面座談會」,需要蒐集您的姓名、就讀學校及年級、手 機號碼等個人資料;如需自本會領受款項者,依會計法、所得稅法及相關主計規範等相關 規定,另需蒐集您的身分證字號及戶籍地址等個人資料。該等個人資料並於本會執行本項 計畫之期間,依法令及契約利用之,您得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查詢或請求閱覽、製給複 製本、補充或更正、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及刪除,或您亦可選擇不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 惟您如不願提供或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及刪除,可能導致本會無法繼續為您安排座 談會參與。如您欲行使上開權利,請以下列 Email 方式通知本協會。
(十二)聯絡方式 1、 聯絡人:社團法人臺灣教育協會 陳建穎 2、 聯絡電話:(02)2508-0218 3、 E-Mail:activity@edu.org.tw (建議優先以電子郵件聯繫)
八、流程參見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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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14') }}2023-06-25|
{{ $t('FEZ004') }}2023-06-19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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