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教務處|
即日起至115年1月12日(星期一) 10:00止,受理本校115學年度國中部七年級新生優先入學申請,欲申請者請至教務處註冊組繳交報名表件,以便報局核辦。
一、依據:臺北市私立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招生實施計畫。
二、申請條件:
(一)教職員工子女
創辦人、現任董事及專任教職員工、代理教師之直系血親。
(二)姊妹同校者
1.姊姊目前為就讀本校之學生。
2.直系血親之妹妹目前為國小六年級應屆畢業生,且確定115年6月畢業。
3.妹妹目前設籍於臺北巿。(可寄居且無設籍時間限制)
三、報名表件:
(一)申請表(請自行下載或至教務處索取)。
(二)戶口名簿(或戶籍謄本)影印本乙份。
1.影本格式為A4大小。(舊式戶口名簿請印出有地址欄之摺頁。)
2.若姐妹不同戶籍,則兩者的戶口名簿影本均請附上。
四、錄取優先次序:
(一)教職員工子女。
(二)姊妹同校者。
五、注意事項:
(一)姊妹同校優先入學申請人數超過時,將以抽籤決定錄取序,屆時另行通知。
(二)優先入學者仍須報考並參加本校學力評量。
(三)申請者務必於規定時間內繳交報名表件,逾期以棄權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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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5-11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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